以下是凌威最新的臉書貼文全文:
我一生都是低調自律,從來不願與人結怨。作夢也想不到我會做出掛布條抗爭的事。但是,他們太過份欺壓人,是可忍孰不可忍?
18年在地經營,他們要說成危害18年?居民絕對有要求安寧環境的權利。商家絕對有配合的義務。把18年來經營的所有與鄰居和睦的互動,由住在不知道隔了多遠的人跳出來指控冷氣聲音油煙污染影響到他,豈不是雞同鴨講?
師大三里自救會,拒絕溝通,拒絕對話,見縫插針,任憑一個理由置你於死。這是公道的改善鄰里態度?我知道,自救會小撮保守派份子,要不顧一切趨(驅)趕所有商家,義正詞嚴地醜化所有商家。我的抗爭,是無用的,是在勢力下必然失敗的。
但是,我拒絕被污名化,我拒絕無理的欺壓。也許,他們有勢力置我於死地。但是,這兩塊反抗的布條要突顯蠻橫的處理事情是錯誤的。就算打壓倒我,未來,政府,社區,都要瞭解,防洪不如導洪,不可以一意孤行。
我承認,我一生都是個膽小鬼.
回覆刪除從小.尊師重道,天地為父那一套儒學,深入骨髓.
拉布條抗爭.是我無法想像的"悲劇行動".
想不到.我這麼做了
師大三里的所謂"依法行政,驅趕非法商家"行動,
高舉"住民權益"道德大旗.在市議員強力介入下
以"不溝通","不對話".的態度,全面性撲殺所有商家.
市府官員在議員勢力前,成為唯諾是從的應聲蟲,
公權力淪為濫用的肅殺武器.
商家被貼上"罔顧鄰人死活"的"奸商"標籤.
房東成為"以鄰為壑"賺取"黑心錢"的惡人
師大三里的會長與幹部,依仗議員的權勢,
化身健造"理想國"的狂熱份子,蠻橫地施展各種手段威逼商家.
究竟所謂"依法行政"的權柄,屬於包含商家在內的"全體市民?
屬於以"全國,全市"共同利益為統籌治理市政的政府?
還是由影舞者操弄的"新"統治階層?
所謂:"小人可以趨之以利,君子可以欺之以方"
三里自救會,訴諸"拒絕油煙噪音,還我居住尊嚴"道德共識
在巷頭街尾掛起巨幅布條宣示領地.徹底踩踏商家尊嚴.
至於,控訴商家的事實理由,只在"欺之以方"的無限延伸想像中.
我是膽小怕事...
但是,我不會畏懼為了尊嚴挺身而戰.
我是和平理性...
但是,我不會附炎趨勢.任人屈辱.
你的"正義",我理解尊重.
我的"道德"不容你曲解.
這就是我掛布條抗爭的理由.
JR CAFE在師大路經營18年,
我們18年中與鄰里和睦互動,禮貌自律.
18年中,顧客與員工謙和努力.這裡是我們的"家".
最重要是,我們是93年就領有執照的合法商家.不容許汙衊.
是的.我們支持鄰里的訴求,
早在4/4起,改變營業時間至0100.
8/1起變更為營業至2300.
也遵照市府所矚.晚上2100起不販售酒精商品.
這一切自律與改變,若是自救會完全不予肯定.
請問:....
你想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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