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日 星期一

師大三里里民自救會企圖指導政府施政?

2012/09/30
受文者:台北市長郝龍斌
副本受文者: 總統 馬英九
行政院長 陳冲
立法院長 王金平
監察院長 王建瑄
內政部長 李鴻源
文化部長 龍應台
台北市副市長陳雄文
台北市政府法務局長蔡立文
台北市都發局長 丁育群
台北市建管處長王榮進
台北市商業處長黃以育
台北市衛生局長林奇宏
台北市環保局長吳盛忠
台北市警察局長黃昇勇
台北市師大社區生活環境改善專案小組行動召集人林萬發
台北市議會議長吳碧珠
台北市議會副議長周柏雅
台北市議會國民黨團書記長歐陽龍
台北市議會民進黨團總召集人陳碧峰
台北市議員 李新
發文者:師大三里里民自救會
主旨:請台北市政府確守法規和行政分際,保障市民居住環境,勿自陷「模糊法規、斲喪公義、背棄市民」之困境,重蹈文林苑之覆轍。

敬啟者,
爾來中央文化部動用公帑撥交台北市文化局,為所謂音樂展演業者「健診」,實則踰越職權、越俎代庖,更見斷章取義、削足適履,斧鑿斑斑,無所遁形。不禁令人懷疑,意圖假市府之手,變非法為合法,為少數違法業者護航,置多數市民福祉權益於不顧。不但是項莊舞劍、更而是借刀殺人。懇請市府主政當局謹守法規和行政權責的分際,切勿甘為馬前卒,受其蒙蔽、任其操弄,自陷「違反法規、斲喪公義、背棄市民」之困境,重蹈文林苑之覆轍。

一、 易經賁卦彖辭曰:「剛柔交錯,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所言「人文化成」,或正可用來闡釋何謂「文化」;西方傳統的看法則普遍認為,「文化」應包括人的價值、信仰、道德、理想、藝術等因素。文化部不思移風易俗,教化國人,以提昇國人的正向價值觀、造就富而好禮的社會,卻汲汲於涉入觀光、娛樂的枝微末節,把「文化」降格成為「供消費」的「商品」,把「文化」部門降格成為以金額計價的「產業」主管。若然,大可設定為經濟部屬下的「文化產業局」了。卻又不妥,環觀台 灣各種產業,產值更大的所在多有,卻沒有特設電子產業局、化工產業局、設計產業局或零售產業局等等,若專為所謂文化產業設一個主管單位,或更顯得是不倫不類。新設文化部所為何事,請總統和行政院長作出解釋,以解民惑。

二、 排隊、守序是文明社會的表徵,是台灣引以為傲的「好文化」,文化部不去發揚推廣公共場所的秩序、禮讓,更無視火車站原來應有的機能在於提供旅客購票、候車、進出來往的空間,竟然帶頭提倡在火車站大廳裡尬舞,侵犯交通部的職權範圍不說,干擾交通設施機能、破壞公共秩序,妨礙旅客權益,所為何事?同樣的道理,文化部侵犯台北市的職權範圍,無視「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的明文規範(參見下列第三條),竟而明目張膽,企圖為那些在住宅區或第一種商業區作「台上開唱表演、台下開懷暢飲」的違法違規『娛樂業者』開脫(不論如何巧立名目,稱之為「音樂展演空間」或是「live house」,其本質不變,就是表演「娛」人、復又供人飲酒作「樂」的「『娛』『樂』業」,容有疑義?難不成要稱之為文教業還是集體心理治療業?唱的人是周杰倫、余天或是豬哥亮,或是所謂的業餘歌手、地下樂團,造成的環境衝擊有何不同?經營的本質又與pub何異?和住三、商一區居民「日常生活之所需」又何涉?)。「歌」「舞」昇平,聚眾喧嘩、譁眾取寵,何有益於人文化成、民心、生計?又與「文化」何涉?至於動支公帑,來為違法業者研議解套,更受爭議;而耽誤市府其他局處依法行政,直可稱之為干政亂紀;主管登門和違法業者唱和,脅肩諂笑、相濡以沫,卻無暇去關懷、了解四鄰受害居民之苦狀災情,此等倒行逆施,何止有辱官箴,直可訴諸輿論清議和柏台針砭了。以上各點,請文化部作出解釋。

三、根據前述「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一章第四條之四、八、九、十、十一條,…第三種住宅區…「為維護中等之實質居住環境水準,供設置各式住宅及一般零售業等使用」,…第一種商業區…「供住宅區日常生活所需之零售業、服務業及其有關商業活動之使用」。只有…第三種以上的商業區才包含…「為供地區性之零售業、服務業、『娛樂業』、批發業及其有關商業活動之使用」。這些Live House業者在住三、商一區域裡的作為,已明顯屬於非法。縱容不法業者漠視法規、破壞政府威信,干擾國人生活起居,台北市政府身為主政者,無可推諉。復又根據「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九十五條之一,…本自治條例各使用分區之土地及建築物使用,市政府認為有發生「違反環境保護法令或有礙公共安全、衛生、安寧或公共利益之虞者」,得禁止之…。該等業者的營業以及其觀眾、酒客,飲食男女,種種脫序行為,破壞環境、騷擾四鄰,長期以來製造噪音、菸害,在室內、室外、樓梯間裡、公園、街道等共場所徹夜喧嘩、拋棄垃圾、隨處大小方便,違反多項法律規範,受害居民痛不欲生,舉發何只千百次!市府各局處各行其是、無所作為,何曾「禁止之」?致使亂像叢生,無所改善,而今更因文化局秉持文化部意旨,橫生枝節,造成各局處躊躇觀望,聲稱要待文化局或文化部為所謂的音樂展演重新定義、分類歸組,所謂「正名」者乎。違法事實具在,改一個名字就不一樣了嗎?或是說分類歸組未定,就任其違法亂紀了嗎?假設有一種新的毒品,不叫「安非他命」而叫「安非『你』命」,在市面流傳,請問主政者是要先取締禁止,以保護人民、維護秩序,還是先任其流傳,慢慢研擬名稱、定訂法規,再作定奪?至於訂定惡法,鼓勵違法業者「回饋」即可就地合法之說,直可比之於黑道收取保護費、政府販售犯罪執照。憑什麼政府收錢,就可以讓犯法者繼續犯法,讓受害市民繼續受害?若此法可行,地勇公司大可「回饋」,繼續汙染環境,叫周圍老百姓去承受身心戕害了,林益世都要自嘆不如也!請市府及都發、商業、衛生、環保、公安 、公共秩序等相關各局處,作出說明。有法不執,或是任由法規細則和總則互為扞格,舞文弄墨、以文害義,玩法弄法,更請立法院、市議會、市府法務局等作出解釋。

謹此
師大三里里民自救會 會長劉振偉敬上

2012年8月20日 星期一

[回應自救會文章] 師大三里自救會趕盡殺絕 老店活不下去


這一篇是師大三里里民自救會文章

師大商家 擬設示範區找出路 - 誰要放寬空汙標準 讓自己和家人暴露在得癌風險中? ------- (新增 思考盲點)

文中表示除了都市計畫法外,6大局處各有各的法:建管、消防、環保、衛生、商業、都發、警察……每一個法師大三里里民自救會都要攻,不論是合法商家,或者違法商家,都要通過各種法規嚴格的標準。

不久前浦城街九米的兩間合乎都市計畫法的美式漢堡店,皆因無法通過環保局的官能檢測一一歇業,自救會對住宅區的高標準保護仍歷歷在目。
而自救會接續此標準,於該文末提到連原有的商業特區,也要經過所有社區居民的決定和規畫。

請問社區居民是誰?
誰才有資格決定和規劃商業特區未來的發展?早就存在老商家和老房東可以嗎?
既是居民又有開店的社區份子可以嗎?
里長可以嗎?
沒有參與自救會的居民可以嗎?...
還是只有師大三里里民自救會才有資格代表社區全體居民?

自救會的言下之意,是否表示
不合法地帶,師大三里里民自救會要趕盡殺絕
合法地帶,則要經過師大三里里民自救會首肯?
否則就要經過6大局處各有各的法:建管、消防、環保、衛生、商業、都發、警察……來整治嗎?
如果是的話,未來師大三里里民自救會將成為師大三里社區的老大,合法地帶要開什麼店,也需要向師大三里里民自救會拜碼頭嗎?這是一個民主社會應該出現的集權組織嗎?
未經過中央選舉制度賦予代表民意權力的師大三里里民自救會,憑什麼得到代表社區居民民意的資格?憑什麼代替社區發言?

再度繞回老問題:師大三里里民自救會是誰?代表了誰?
其代表的對象,是否同意該組織的所作所為?

師大商圈發展促進會表示商家是這一波抗爭的最大受害者,老店要生存,推出合法商區的示範區,希望師大三里里民自救會不要繼續用高標準迫害合法老店。

聯合報新聞表示:「師大合法商區1樓租金,目前約等於古亭捷運站一帶兩棟3層樓房的租金。」
炒房投資客、房仲業者、房東者才是最大獲利者,師大三里里民自救會的權力若持續無限上綱,也可能在此過程中獲利,未來會否再有陰謀論傳出:「將不喜歡的合法老店趕走,才能繼續炒高房價。」
我們繼續拭目以待。

聯合報新聞師大商家 擬設示範區找出路 |聯合新聞網

2012年8月18日 星期六

師大三里里民自救會是誰?(二)



近來自救會還是動作不斷,但看起來他們最近的整頓對象好像都是在地的老店?
讓我們再深入的來看看到底是哪些人在"捍衛"這個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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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風里原籌備委員

許茜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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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坤河

學歷:• 中華大學建築與都市計畫研究所 碩士
• 台北工專工業設計建築組畢業
• 建築師

經歷:
• 中華電信行動通信分公司營建處 處長
• 台灣師範大學進修推廣部兼任教師(副教授級)
• 台北行通大樓公共藝術設置執行小組委員及評審
• 嘉義長途中心建築規劃徵選執行小組委員及評審
• 台北長途中心建築規劃徵選執行小組委員及評審

現任職務:
• 中華電信行動通信分公司營建處 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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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淑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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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寶珍(取代孟繼淇)

退出師大三里里民自救會籌備委員:孟繼淇
中華民國新聞媒體自律協會理事,中華民國新聞編輯人協會,
台北市新聞記者公會常務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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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雅玲  (已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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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泉里原籌備委員:
溫州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

女巫店站崗義工:溫州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何承翰持黃色牌子到女巫
店,上面寫著,「世界就像我們一樣安靜激烈且深邃」、「




女巫店不是吵鬧的酒店」
聯合報報導:「女巫店」和平站崗 義工要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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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 美國休士頓大學財務博士
台灣大學財務金融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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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公開發行公司股務協會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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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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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莊里原籌備委員:

會長:劉振偉

經歷:前任永德福汽車 (Scania)總裁,住師大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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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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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吾技術學院應用英語系副教授
學歷: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教育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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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家鳳
劉振偉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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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出這些公開的資料是希望這些自救會的權力中心們,既然現在握有掌管師大地區生死的權力,甚至有心申請文化局600萬補助,就得符合鄰里期待,受到所有關心師大地區發展的人們監督,好好做!切莫取得權力後依著個人利益行事。

另外有些地方也值得提出來讓大家思考一下
,例如某籌備委員身為溫州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也曾登記參選第11屆大學里(辛亥路三段、新生南路三段和羅斯福路區塊)里長,現在竟搖身一變成為師大三里(古風、龍泉、古莊)里民自救會核心?不知自救會的參加機制為何?
而其開設的雅賊漫畫店就在自家,但最近租給租給現場製作巧克力的henry and cary:台北市溫州街74巷5弄1號。住三六米,開漫畫店合法,但開現場製作的巧克力店,照自救會一貫的"依法"立場來說,這點是否有待討論呢?

總之希望這些人受到大眾的監督,也好好監督自己,將自救會行事準則、流程、規範攤在陽光下給眾人檢視。 既然要做,就好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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籌備委員名單出自師大三里里民自救會成立大會

圖片擷取自下列影片影片:
建中65屆209生科影片-師大商圈存廢爭議


120228中天師大商圈低迷店租腰斬房仲開發新市場
師大商圈座談 居民堅持:違法退-民視新聞
20120309-公視晚間新聞-師大商圈爭議未歇 市府問卷又遭批.mpg

2012年8月12日 星期日

[新聞] 地下社會0815復業

轉貼自地下社會臉書

地下社會815復業聲明

從7月初地社宣布熄燈號到7月15日暫時卸下地社招牌的那一刻,很多朋友跟我們一樣,堅定地相信地社將會回來!不管是帶著驚訝、不捨、不甘心、還是悲憤,參與地社歇業活動與live house正名行動中,我們的力量讓自己成為一個集體,共同面對外在的處境。

7月15日地社歇業不是因為被開罰單,更不是被勒令停業,我們拉下鐵門是一種抗議,是我們對於師大商圈爭議裡,不斷被莫須有的臨檢與稽查所困擾而自發的抗議。

7月9日上午在立法院內召開的記者會,四百多人不分哪圈或哪掛、跨越音樂類型,共同為live house的正名而集結,這是台灣獨立音樂人與樂迷第一次抗議式的集體現身,我們的行動是為地社事件,更為爭取台灣live house文化的生存空間。2005-6年的地社停演、The Wall被開罰單等等風波,音樂人的連署行動及多次的公聽會,才讓政府部門的協調稍稍動起來,因而有了2010年
經濟部商業司增訂的營業項目:音樂展演空間業。

但,官僚體系各自為政與保守作為,讓音樂展演空間業徒有空殼,關於營業、建築、消防等疊床架屋的舊法規依舊不動如山。因此2011-2年台中live house一家一家關門、女巫店到地社事件,讓我們對政府的灰心失望中重新燃起行動的火苗。

我們的行動,與立委、市議員的協助,促成了與北市府相關部門的協調。更重要的是,在7月短短的兩個星期,臉書上自發性的書寫與相互打氣:有朋友邀集樂團做音樂合輯;更多人從地社與live house的所在情感,書寫自身的生命經驗,共構了獨立音樂與青年文化的情感社群;有人發起網路社群,討論師大商圈爭議中單方力量對多樣文化價值的抹殺與城市包容性的期待。

有人會問,這次地社的復業,是否解決了營業的「合法」問題呢?法條是死的,人的活動是社會關係的!法律只是人的社會活動規範之一。如果每每以法律為最高規範標準,台灣就不會有解嚴,因為戒嚴時期法律明文禁止人民的集會結社及言論自由權。法令具有合法性,但對於被規範的人民而言,它的正當性可以時時刻刻受到挑戰,因為我們沒有適用於已發展了近二十多年的live house的表演及文化的法規,所以現有的法規相互嵌卡、把live house空間及人的音樂活動與日常互動,卡死在政府官員腦袋裡與法條小框框中。

我們恢復供餐,但不會放棄音樂表演,因為它們都是地社商業登記中的項目。但這還不夠,7月19日的華山行動,我們邀請龍應台部長出面,以掌管全國文化業務主事者的身份對live house營業的相關法規做通盤整頓與修訂。當天的行動再次證明集體力量的潛力,我們還等著龍部長到地社及其他的live house實地走訪,另一方面,比較具體的是,台北市政府文化局長劉維公已發動live house空間的修繕計畫,是對這些年來獨立音樂人與live house業者努力的善意回應。

這一波的live house正名行動不能停留在上一次2005-6年爭取到的一個空殼,我們必須持續發揮集體力量,要求文化部至少做到以下幾件事

1.在一個月內召開立法、行政部門以及live house業者、音樂人、樂迷參與的公聽會,以作為修法的正當依據。
2. 因為修法過程冗長,文化部必須每六個月對外公布說明live house的修法進度。
3.其間文化部及相關單位對於live house的協調及諮詢會議必須稟著資訊公開原則,公布於網站,讓人民可以監督,一方面也降低溝通的落差與誤解。

地社的復業,是堅持,也是不甘心,但相信大夥不會再流淚了!透過一個月的行動與情感的共振,我們找到集體的力量,即便往後的每一天都可能是地社的最後一天,亦彌足珍惜。分享音樂的樂趣與追求自由、不羈的渴望讓我們可以面對師大商圈的爭議,推動live house正名運動,繼續為共創的價值打拼。

8月15日晚上九點,請到地社用餐,我們一起乾杯!
地下社會 敬上

2012年8月11日 星期六

[聯合新聞網UDN] 師大商圈/未反「地下社會」 籲勿挑起對立

新聞網址這邊、地下社會與聯合新聞都收到一封民眾應是里民信件。

何東洪補充聯合新聞如下:所謂的對話,前提是:整個師大商圈的爭議中市政府從未好好地介入,使得社區內的人們與團體間的對話機制無法進行。國家力量的袖手旁觀,讓單方的激進方式成為壓迫的手段,而每每依法律作為靠山,讓師大商圈及社區的現況淪為「淨化」與「禁聲」運動。再者,地下社會也不是唯一的受害者,若要對話,也必須把其他被禁聲的店家包括進來。再說,誰有權說說住宅區內可以、不可以開什麼店呢?那個法條說(誰來說?)住宅區不能開cafe,餐廳?而7-11就可以在全台的街頭巷尾開店呢?
由一些住在師大路社區的人做的「不要殺了師大」blog上的言論,從不以偏蓋全,挑起對立。自救會成為少數人代理多數居民發言的唯一代表,他們才是以偏蓋全,挑起對立呢!

另外許多網友對於地下社會公佈收到的信件、表示不太理解為何不是去檢討自救會做法、而是呼籲地下社會不要挑起對立?地下社會本身也表示不太理解信件要表達的意思。



[商家心聲]宜蘭蔥想對郝郝拆說的話。

郝市長你好:我是師大商圈的合法店家,現在師大商圈已在政府和自救會居民合作殲滅所謂不法店家也有一個成績出來了,師大商圈也不再榮繁了,學生也沒地方去了,只有在公園.路邊賴著.仆著.他們沒有一個安全的室內空間,只好如此,但自救會的優質人民還是對政府的魄力充滿質疑與不滿.不爽.不高興但又怎樣!咄咄逼人他們這些為經濟打拼的人也認命離開了,如今這些優質居民開始轉向合法商家,不實的誣告.偽造文書.從網路上截取妓女.舞客.酒客或煽情的圖片上呈市政府,甚至把師範大學的學生或那些語文學校的外籍學生引射為飲食男女,充滿濫情淫穢,看圖編故事,連查證是否屬實也沒有,一群公務人員傻傻的聽從指使隨便不分青紅皂白的亂砍一通,其實這些生意人只是為了三餐溫飽不奢其事,倒是這些所謂還我優質環境的人們居心頗測,是不是他們是一群{反社會}心態極重的一群,反而政府的人們被利用了,你們卻不知所云?請你市長再從新思考一下…他們現在連合法商家也要一併處理…對嗎?郝市長:你知道嗎?我們每天不停的被誣告.稽查,一直一直過著白色恐怖,我們只默默承受,每天有多少機關來,先生:有人檢舉你們!!!@&,然後又對不起:誤告!每天.每天…,自救會的重要成員都不住在商圈內,你查過嗎?他們以高道德觀標訂師大商圈,但他們吃飯.飲酒作樂都在那邊啊?真的很扯!扯到讓我都想去自殺一了百了,當年您父親在當參謀總長,我當陸戰隊,您父親的嚴謹讓我這生難忘,陸戰精神是您父親操出來的,我更難忘的是他的{公私分明.無畏特權},不讓我們拿雞毛當箭令,你們有多少人力可以再為{雞毛}無怨無悔的付出,請鑒核!

[回應師大自救會文章] 誰願意讓餐廳開在自家樓下


這一篇是師大自救會最新的文章、也將浦城街的餐廳一起擺入連結。所以我也一起將精神分裂WIKI放到這邊